(一)
4月8日下午14時許,公司派駐工商銀行平湖支行隊員陳啟恒,巡邏至銀行的ATM機時,發現在ATM機上有一部手機,后交至銀行工作人員手中請求幫忙找回失主。直到下午四時許,失主前來領取手機。
(二)
4月11日晚上八時許,公司派駐龍華書城保安員郭奇巡查至書城外圍麥當勞前草坪時,發現草坪上有部蘋果手機,在旁邊等候15分鐘左右未見失主,報告值班班長后將手機上交客服。一個小時后,失主前來尋找手機,后將手機歸還。
(三)
4月18日早上七時許,公司派駐農村商業銀行龍崗支行隊員余文輝在銀行外值勤巡邏時,發現在ATM柜員機上有一個黑色錢包,但附近卻沒有人。余文輝拿著錢包在ATM機旁等待半個鐘后仍無人來認領,為了早點找到失主,隊員在銀行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打開了錢包看能否找到失主的聯系方式。隊員發現錢包里面除了有少量的現金、金戒指、駕駛證、銀行卡、居住證等多種證件外還有一張租賃合同,合同上有兩個電話,但失主的電話無法接通,最終通過撥打房東的電話讓房東聯系失主告知錢包丟在了銀行讓他來領取。一個小時后失主來到銀行,經核實失主身份,確認錢包里面的證件等無誤后,把錢包交還給失主。
(四)
4月20日下午一時許,公司派駐工商銀行龍崗雙龍支行保安員蔣新君在自助服務機上撿到一部手機,當時周圍并無其他客戶,于是蔣新君將撿到的手機交給銀行大堂經理保管。半個小時后,失主回到銀行尋找手機,經大堂經理核實身份后將手機歸還。